声明人:李春华
2000年4月上访后,在看守所写的“不进京上访”的保证,及春节前在派出所、单位所写的“不进京上访”等类似文字,一切作废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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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