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凤芹

    我今年59岁,我两次被非法关进监狱,第二次进监狱四个多月,嘴内溃烂多处,嗓子肿,化脓。每天吐出很多难闻的血水,不能说话有一个多月,吃东西、喝水困难,每天吃很少一点东西,人很瘦。由于身体很瘦,走路困难,嘴又加重溃烂,恶警害怕我出危险,找办案单位。出狱前三天他们来了,让我写“保证”,我不写。让我写“认识”,我想写大法好,他们不让我写,于是他们就写上“不进京、不上访、不串联”,让我签字。我签了字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在这里声明作废。我以前所做不正的行为和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一律作废。在正法的最后时期,我要精进实修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好自己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5/66671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