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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俊英 在因自己学法不深,认识不清,看守所,向邪恶妥协,写过“悔过书”、签过字等。回来后通过学法,认识到自己的过错。我决心把在看守所时所说、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声明一律作废。以我的实际行动弥补以前的过错,做好当前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。不给自己修炼中留下遗憾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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