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彩芬
我因被邪恶的迫害,曾写过“保证书”和“悔过书”,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现在此严正声明:我曾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今后坚修法轮大法,紧跟正法的进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5/66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