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丛淑华
我在洗脑班里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破坏大法、骂师父、骂大法的行为都是错误的,声明全部作废。决心悔过自新,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永不变心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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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5/66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