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寇如敏
我在劳教所里受迫害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材料”和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仍按师父的大法去做,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情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不变心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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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5/66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