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关淑丽
我在99年7月20日以后,由于有怕心,走过弯路。现声明在看守所在“悔过书”上签名以及所有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重新走上正法路上来,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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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5/66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