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玉华
我在劳教所和“610”办的洗脑班里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全部作废。痛改前非,坚决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,誓做一个合格的法轮大法修炼者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5/66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