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凤华
我在劳教所高压迫害下,自己没有做好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我声明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,全部作废。重新做好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5/66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