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倪国福
我2002年在“610”写的“悔过书”和“揭发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一定要跟随师父坚定修大法,严格要求自己,跟上正法的进程,做一个真正的法轮功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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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5/66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