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美兰
法轮大法是正法,以前写的“悔过书”和“揭批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按法轮大法的要求做,做个真正的法轮大法修炼者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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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5/66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