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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光祥

    我从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通过学法炼功,身心受益极大。在单位我也时刻用法衡量自己,做一个好人,领导和同事都说我们炼法轮功的真好。

    99年4.25以后,我们学法炼功开始受到干扰。6月份,停了我的工作,逼我上交大法书,放弃修炼,逼我写保证书,单位派6个人监控我,不让回家,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近两个星期。99年10月份单位保卫科人员抄了我的家,抄走了师父的讲法和部分经文。把我调到条件最差的地方工作,单位长工资就是不给我长。2000年元旦期间又把我非法扣押在单位,不让回家,并威逼写“不去北京”的“保证书”。有一次同修给我送经文,被“蹲坑”的发现,公安局政保科领着两个公安抄了我的家,把师父的讲法和炼功带以及录音机全部抄走,并当场在我家就对我打骂。后来给我带上手铐强行带我到派出所。它们出去喝酒喝得醉醺醺的,就对我连打带骂,用电棍电、打,逼我说资料来源,我向它们讲真象,它们不听,直打得我昏死过去几次,事后把我关进了看守所,我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,走路都困难。监管看不能为他干活,就把我关进了杀人犯监室,还收受我家的礼品(500多元),还胁迫家人拿保证金8000元,即使这样也还是9天后才放人。单位还把我两个月份的工资和奖金(约2000元)全扣去,(责任人有:单位书记、厂长、会计)。2000年10月份局长当着全局中层以上干部骂大法、骂师父,没经任何手续局长就把我开除了,却又在2001年11月份把我骗到单位非法关押一个月,逼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后来悟到不对,我绝食抗议,单位怕担责任才放人。以后单位及派出所多次到我家骚扰。在此,我声明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在正法的道路上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师父要求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6/667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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