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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健明

    我是一名修炼法轮大法的大陆学员。在2001~2003年的劳教期间,由于怕心和放不下的执著而在压力下违心地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材料”等诬蔑大法的材料,做了一名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。虽然在后二年劳教期间写了公开声明,做到了不配合邪恶去破坏大法,但由于不能正确认清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责任,一直没有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给自己和众生造成了严重损失。现严正声明自己在劳教期间所有违反大法要求的所写“材料”全部作废。今后要严格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,彻底否定旧势力和旧势力的安排,做好一个正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6/667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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