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芳
我在2001年“610洗脑班”写过的“悔过书”和“揭批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,严格要求自己,跟上正法的步伐,做一个真正的法轮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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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6/667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