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光花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写了“保证”和对师父不敬的话,我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元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6/667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