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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胡云霞

    我现年46周岁。因不愿意放弃法轮大法的修炼,被判劳动教养。劳教期间,由于自己学法不扎实,在被迫害的关键时刻,正念不足,产生了怕心和执著心,使旧的邪恶势力钻了空子,而写下了“悔过书”之类的东西。在此,我特声明:所说、所写对师父、对法轮大法不利的话一概作废!全面清除旧势力强加给我们的一切!紧随师父,坚修大法,加紧学法,时刻保持正念正行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7/668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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