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学明
我在邪恶迫害时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恩师正法进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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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7/66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