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桂凤
在2002年9月22日,邪恶要我们签名,别人给签了,我声明不论谁签的一律作废。以后坚定学法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7/66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