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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秀华 由于我学法不深,又有怕心和情字的干扰,曾经在派出所警察的威逼下,在所谓的“五不准”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为了怕影响孩子的前途,还做了一些配合他们的言行。这些事我一直觉得不符合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行为,是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,是有根本的执著没去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自99年7.20以后,所说、所写一切不符合“真、善、忍”宇宙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对得起师父,对得起大法弟子的称号,正念正行,更加努力做好三件事,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,一修到底,肩负起大法弟子的伟大使命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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