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鹏飞
我曾被迫在横幅上签名,那不是心甘情愿的。我相信法轮大法是正法,是宇宙大法。今天我郑重声明签名作废。希望师父原谅。我也希望每一个人心中都有“真、善、忍”,做一个真正的好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