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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钟太秀 2003年10月国庆节前几天,乡治安队和镇政府来了几个人到我家,写了一张纸条让我在上面签字。由于我怕心重,怕把我抓走,就违心地在上面签了字。他们拿到我的签字向上级邀功请赏。我意识到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给大法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,对不起师父。现特此严正声明:我所签的字全部作废!我要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元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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