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华祥 我在劳教所被长期迫害,长期包夹管治(包夹是犯罪劳教人员),无法学法和炼功。因为有放不下的人心,曾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写了“三书”(别人写好强迫我签字),要不写“三书”不准大小便和睡觉。我给大法抹了黑,自己做错了,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,我要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在此严正声明我签的字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