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小品
过去在看守所和监狱中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并加倍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,坚定地随师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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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8/669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