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俊英、张桂玲、刘俊岭、曹兰华、王秀芬
我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紧跟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8/669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