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亚文
从迫害法轮功以后,我所说的、做的、写的,特别是在戒毒所神志不清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宣布作废。今后要勇猛精进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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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9/670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