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淑梅
自己在单位、在派出所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痛改一切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坚定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9/670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