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雪梅
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要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,走好正法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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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9/670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