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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黎忠明、贺良淳

    由于学法不深,对大法认识不足和在许多后天观念的带动下,在劳教所里接受了邪悟,写了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材料”等,给大法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损失。通过学法和同修的帮助,使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根本执著,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万分的机会,抓紧时间实修,以前写的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材料”和所讲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及所写的等等一律作废。我们一定要以法为师,学好法,多学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0/670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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