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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滕凤荣 我54岁,在我因乳腺癌手术之时,有幸修炼法轮大法,并深深受益,修炼几年来身体非常好。99年7.20迫害之初,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派出所糊里糊涂签了名,又把大法书交了。当时心里很难受,至今一直后悔,想起此事就想哭!在此严正声明:过去所做一切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给大法造成的污点,一定加倍弥补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做真正的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0/6707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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