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淑芹

    我是一九九六年二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,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由于邪恶的迫害,于2000年11月份去北京信访局证实大法,还没到信访局就被恶警带走并被遣送,在拘留所里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左右,在恶警的逼迫下,在他们事先写好的“材料”上我按了手印并罚款5000元后才放回家。第二次是在2000年6月份,因去外边贴真象资料被邪恶跟踪并把我抓走,又被拘留一个多月,儿女们去狱中看望,恶警就对儿女们威逼,并且又进行罚款捌仟多元。回家后得知家被抄,钱和收录机等贵重物品被一抢而空,后来才知道儿女们替我写了一份“材料”,我才被放回家。以上二次被拘留,不论我按手印也好,还是儿女们替我写的什么“材料”也好,现在我郑重声明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多学法,学好法,不让邪恶再钻空子,把造成的损失弥补回来,紧跟师父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1/6715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