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天晨
我在被迫情况下写的“悔过书、思想认识”等,不是我主观意愿,对此我郑重声明作废,我要坚定实修、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