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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郑举香

    我今年42岁。去年被抓到劳教所,因坚持“真善忍”信仰,曾多次被体罚——罚蹲,罚站,不许喝水,不许上厕所,不许睡觉,还被加期。“12月攻坚战”又被用绳子捆绑打盘坐十余小时,因说一句“法轮大法好”而遭拳打脚踢,又强制洗脑,强制按手印,写“悔过”。现严正声明:所有以前只要是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那是被迫的,是不情愿的。今后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1/671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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