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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春香

    我非常痛心地向师尊忏悔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2003年7月上午我出去讲真象时被邪恶盯梢,结果把我带到了派出所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亲情深重,违心的写了“四书”,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痛改前非,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,修炼好自己,讲清真象,发正念清除邪恶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,加强主意识,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1/671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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