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翠平
2000年10月在拘留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,以后一定坚定实修,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