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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宏

    我自96年来修炼法轮大法,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做好人,身心受益。2002年10月,公安闯进我家,非法把我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,罚款2千元,在中共十六大召开期间,公安与办事处不法人员企图抓我到洗脑班,但没找到我,邪恶因此查封我弟弟开的商店,并对我14岁的儿子经常威胁、恐吓。2003年8月6日,工作单位以通知我领生活费为由,骗我到单位,并立即将我绑架到洗脑班迫害,由于学法不深,常人的许多东西没去,违心地写了“五书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“五书”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决心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3/673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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