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翠环
由于对法认识不足,有执著心,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此我严正声明,所有口头和书面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我要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等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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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