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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德明 在残酷迫害下,2003年7月我散发真象资料被拘留时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,此心永不变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元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3/673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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