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雅芬
我在1999年7月至今是一直坚修法轮大法的。为了应付常人,在1999年7月份给单位、派出所、居民委主任,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声明一律作废。我要坚修到底,更加精进,加倍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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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