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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秦贵富 我于2000年6月份去北京上访,因不说地址被天安门派出所公安人员折磨数小时(用电棍电、毒打,至今小腹仍有伤痕),后因正念不强,屈从了邪恶,被当地公安“接”回,并非法关押49天。期间被长期折磨,导致神志不清,牢头给写了“悔过书”,让我签了字,公安又勒索3500元将我放回,在同修的耐心帮助下,我恢复了理智,痛悔不已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,一律作废。我一定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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