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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莲珍

    我1999年3月修炼法轮功,得法前身体极度虚弱,得法后身体明显好转,并且明白了许多人生难以明白的道理。

    自从1999年7.20铺天盖地的对法轮功的造谣宣传、打压以后,因为家人(精神受到压力)的反对,我就在家里修炼,当同修陆续从家里走出来进京上访讲真象,我感到惭愧。为什么同修能放下生死进京上访证实大法,可我却不能堂堂正正的修炼呢?通过切磋,有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学法被恶人举报,我们14人被抓进派出所。当时正是7月,我们挤在一间阴暗潮湿的仓库里。晚上成群的蚊子咬得我们成宿睡不着觉,早上起来让我们在派出所前罚站一小时,派出所前是一条通集市的柏油路,来来往往的人都看着我们,我们都挺胸昂首,因为我们是堂堂正正的修炼。罚完站,就让我们干活,还骂我们,强迫我们除臭气熏天的垃圾。关了12天后让我们拿500元钱(我们没交)。回来后还遭家人的打骂。2001年冬天,我出去发放资料,救度被谎言蒙蔽的众生,被一村干部举报,镇派出所3人到我家,当时我一人在家,他们把我家翻了个天,最后把我骗到派出所叫承认发资料就放我回家,因为我怕家人知道以及担心我儿子的病重感冒,于是我就承认我发了20张资料。最后还是把我送到县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,勒索130元钱。严正声明:在镇派出所写的辱骂大法的话以及我去县拘留所的路上说的“不讲真象”的话统统作废。讲清真象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4/674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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