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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嘉民 我是一名退休干部,1996年有幸得法,2000年因证实法被当地政府非法劳教3年。由于邪恶势力的迫害和自己的邪悟,写了对师父不敬和违背大法的东西,现在我已经清醒地认识到那是错误的!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往所写的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!法轮大法好!我一定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5/67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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