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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秀珍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考验面前没有正念对待。如厂里来人找我说:街道办事处要求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虽然自己不同意,但是,家人代签字时,自己却没有上前去制止,还是默认了。回想起来当时自己的行为,我非常后悔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现在我严正声明家人的签字作废。今后我要听师父的话,时刻把大法放在心上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6/6759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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