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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秋仙 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﹐两次进看守所﹐两次进洗脑班。在2003年10月15日﹐公安人员强行把我押送洗脑班。于2004年1月14日放出﹐在出来时﹐强迫下写了“悔过书”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在看守所、洗脑班期间﹐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的错误“认识”一律作废﹐用正念正行加倍补偿﹐坚修大法不动摇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6/6759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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