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娜佳 2000年6月25日,广场炼功证实法非法被禁。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,又对情的执著太重,在邪恶的强制下,同意抄写邪恶写好的“悔过书”。2001年在邪恶的强制下,又写了“不上京”的保证书,印手印,照相。本人在此严正声明:这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正法进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6/6759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