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吴凌倜

    由于自己学法不精进,常人心多,有怕心,被邪恶钻了空子。在2003年3月份一次发真象资料时,被邪恶非法绑架,虽然没有写“三书”之类的东西,没有出卖同修,也没有讲过损害大法和师父的话,但在被邪恶非法关押20多天后,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被释放时,在一张小纸单上签了字。(纸单上只有简短的几行字(我视力很差,没有戴眼镜,上面的字看不清楚),当时就以为是例行公事,放人出去总得有个手续,由于怕心,急于赶快离开的心切,就匆匆签了字。被释放后的几个月里,我也时常意识到签那字是错的,直到2004年1月27日,我见到当时在场的与办案人熟悉的一个人,向她问及纸单上的内容,才知道上面写有“认罪态度好”等几句话。(我从来没有向它们认过错和认过罪)我知道自己犯了大错,同时,联想到自己在被非法抓捕和非法关押期间,曾三次在邪恶的例行手续上签了字(搜出物品的清单上和两次口供记录上签字)当时认为签这些字不妨碍什么,无所谓,签不签都一样。现在反思自己的做法,是极不严肃的,随便给邪恶签字并不是一件小事啊!我们做的是最正、最伟大、最神圣的事,邪恶抓我们是天理难容的,是非法的,我们给它签什么字呢?签了字不就等于默认了邪恶抓我们是对的、是应该的吗?不就等于是承认了旧势力及其安排吗?这是多么危险呀!修炼是严肃的,在今后的正法修炼中,我一定要事事对照法的要求和师父的教诲,修好自己,高标准严要求,走好今后的助师正法之路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:我在被非法抓捕和非法关押期间所签的字一律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7/67705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