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素兰

    我是从99年3月底学法的。学法前身体多病:肺气肿、肺结核等病。家中一切琐事都由爱人一人担当。自从学法后所有的病都好了。在学法时每逢看书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是金光耀眼的。在99年7·20后,江××为了自己的私利迫害大法弟子,不叫学法炼功。我想:我是老师救度了我,使我身体健康。再说:从古到今这么好的大法是千年不遇、万年不遇的好功法,我得到了这是不幸中的万幸。为了大法可以牺牲一切,大法是不可放弃呀!2002年10月15日早晨天还不算亮,公安干警从梦中把我弄醒,把家弄了个底朝天,并追问:大法书和学法资料哪里来的?我没有回答。当天就把我们都铐到了县公安局,跟我们要了1000元钱,也不知什么钱?而后又到法院,共住了三夜,一夜就要500元,三夜共要2000元。又没床,就在凳子上。与此同时家中的一切人,还有公安干警们都在问我:还炼不炼功了?由于自己心中把握不住,又加上家中的亲人和公安局的人威吓,写了“保证书”,写了以后自己又后悔得不行。说的是只要写了保证就放人,可是按规定治安拘留15天,不但不放人又加30天共45天。在45天里共勒索人民币一万零五百元。虽然交钱也不放人,只好再写“保证”,这样就又写了“保证”。“保证”我是写了,可是不是出于本心。现在我在这里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、行全部作废!今后坚定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7/67705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