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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淑全

    我今年64岁,98年喜得大法,多种疾病神奇消失。学法炼功13天,来了已绝多年的例假。身心都很健康。为了证实大法,2000年底去北京说句“法轮大法好”,后受到许多迫害。在天安门广场,警察叫我们站住,叫我们骂老师,由于我们不骂就被抓到派出所,身上的横幅和钱被搜走,由于人多,钱多得用麻袋装。连一个四岁的小弟子也不放过,被脱光了搜身。不许我们吃饭,喝水,上厕所。非法关了6天,送回当地关2天(交了一百元伙食费),又送本地看守所关了100天。这期间每天听诽谤大法的宣传,威胁要判刑,劳教……。由于对师父正法和个人修炼认识不足,担心老伴承受不住,由监里的犯人代写了“三不”保证。虽然是在高压下违心写的,也是给大法抹黑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在此严正声明所写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7/6770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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