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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连桂兰 我于1998年年底得法,因2003年4月出去张贴大法真象传单被告密,被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三年,因检查身体有病,决定所外执行。又被邪恶送到洗脑班,自己不坚定被邪恶利用,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,说了不该说的话,我知道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弟子。现在我醒悟了,特此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和揭批”一切作废。以后坚决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弥补过去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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