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牟庆福 我于1997年得法,在2002年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,在看守所被迫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我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老师,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从新修炼,从新走入正法行列,以实际行动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