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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熙国 在99年的时候,我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叫我在预先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不签字就送到邪恶的洗脑班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有严重的怕心,配合了邪恶,做了不该做的错事。我严正声明,以前签的字作废。我决心重新回到修炼法轮大法的道路上来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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